如何确保US 16 CFR 1700.20中的儿童包装不可开封性
根据美国联邦法规《16 CFR §1700.20》标准,对于儿童防护包装的不可开封性,具有相应的测试流程及设计要求。以下是确保儿童包装符合不可开封性标准的一些详细措施与优化建议:
1. 使用物理设计确保阻碍
设计儿童防护包装时,需要将物理阻碍融入包装结构中:
(1) 使用复杂的开启机制: 确保门槛逻辑操作需要一定程度的手眼协调能力或力量。例如,采用双动作机制(如同时按压和旋转),使儿童难以复刻开启过程。
(2) 提高打开力门槛: 设计需要一定的压强或扭力来打开的包装,比如增加瓶盖的旋紧力,非达到成人的平均操作力度,儿童无法有效使用此力气进行打开。
2. 符合儿童防护测试需求
根据《16 CFR §1700.20》的要求,儿童防护包装需要通过严格的儿童测试组和成年测试组评估。具体措施包括:
(1) 儿童测试: 在规定环境中进行实际操作测试,要求儿童组(通常为42-51个月大儿童)尝试打开包装。如果超过80%的测试儿童能够成功开启,则设计不符合儿童防护要求。
(2) 成年人友好性: 包装同时需要平衡成人使用的便利性。在150名成年组样本中,至少90%的成年人能够在指定时间内成功启用包装。
3. 使用标准材料和工艺
确保使用合适的包装材料和工艺来增强儿童防护性:
(1) 使用防撕防咬的材质: 儿童会尝试用牙齿或手撕破解包装。因此,可以选择坚固而安全的多层复合包装材料,避免儿童通过暴力手段破坏包装。
(2) 添加不可逆开启装置: 借助一旦开启即显而易见的封闭条设计(例如回形扣或防伪塑料封),使儿童无法通过反复操作二次封闭并造成安全隐患。
4. 包装警示性和清晰说明
提供显眼的警告标签与正确使用说明也同样重要:
(1) 添加明确的警示语: 在包装表面添加语言提示,例如“儿童无法自行打开的包装”。 使用图示或警戒标志提高认知效果。
(2) 用户指南: 对包装的打开步骤附有成人清晰的指南,帮助减少误用,并进一步验证其是否满足安全使用条件。
总结
为了确保《16 CFR §1700.20》中规定的儿童防护包装不可开封性,设计者、制造商需要从物理设计、测试评估、材料选择和说明警示四个方面进行综合优化。此外,确保包装的实际使用过程符合法规要求,并经过认证测试是合规过程中至关重要的部分。
最终目标是创建一种对成年人而言操作友好,同时对儿童有强大阻碍功能的包装,从而达到保护儿童安全的目的。